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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1035
出租方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10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424.9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餐饮经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8-1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6922880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高博维  / 联系电话: 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红旗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北环西路25号
注册资本 5149.9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8101913909C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舸一 出租方联系电话 010-83063160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424.9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2023年5月25日北京北照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于2023年9月14日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2.因历史原因,招租房屋存在证照办理风险,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3.招租房屋现有装修和房屋内设备设施均为现有租户自行投入改造,招租房屋基础设施水电等设备设施均为现有租户所有,新租户需自行重新办理。房屋内水电与民房混用,如新租户摘得,出租方协助新租户和民房产权方沟通进行分割。 4.招租房屋禁止转租。 5.项目联系人:王舸一,联系电话:13701258739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424.9
起租日 免租期 0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6%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年支付 押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即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承租期内水、电、网络等其他公共事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外观及各种配套设施。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