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房屋出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1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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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10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424.9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餐饮经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1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6922880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高博维 / 联系电话: 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红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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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北环西路25号 | |||
| 注册资本 | 5149.9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8101913909C | |
| 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舸一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010-83063160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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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出租 | |||
| 建筑面积 | 424.9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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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2023年5月25日北京北照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原合同于2023年9月14日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2.因历史原因,招租房屋存在证照办理风险,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3.招租房屋现有装修和房屋内设备设施均为现有租户自行投入改造,招租房屋基础设施水电等设备设施均为现有租户所有,新租户需自行重新办理。房屋内水电与民房混用,如新租户摘得,出租方协助新租户和民房产权方沟通进行分割。 4.招租房屋禁止转租。 5.项目联系人:王舸一,联系电话:13701258739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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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424.9 | |||
| 起租日 | 免租期 | 0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6%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支付 押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即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承租期内水、电、网络等其他公共事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餐饮经营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外观及各种配套设施。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