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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一层101内102-103、105-113、115-116室、2层204、207-211、214、217、224室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1269
出租方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价格 4.5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778.81
租赁期 0年36个月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医疗机构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9-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6957440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房莉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萱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4层1401室
注册资本 110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10114680X4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皖京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51007997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1至7层101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14656.14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本项目预约看房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13681199928。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5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778.81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0
租金调整方式 年涨幅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方式为季付,即承租方须每季度向出租方支付一次出租物业租金,该季度以自然年中的季度划分为准。每一次付款均应在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书面付款通知书起,于每个季度开始之前的五(5)日前由承租方预先向出租方支付。押金相当于租赁期限内(非免租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三(3)倍。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气1、租金包含办公电费,电费上限根据双方协商; 2、租金含园区大物业费,园区大物业费36元/年/平米; 3、水费收费标准为9.38元吨(其中: 水资源费2.30元吨,污水处理费3.00元/吨,水费4.08元吨); 4、燃气费用交付至燃气公司。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医疗机构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出租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自付费用,但在装修之前,承租方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设计施工蓝图,在出租方及管理人的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才可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装修图纸的相关审查和批准程序。承租方在得到出租方及管理人的书面同意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和许可后,方可在出租物业内进行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