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0-2号九、十层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1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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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2.78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4500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0-1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6980768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婉慧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蔡海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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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西客站内 | |||
| 注册资本 | 460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101171984P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租赁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李雅儒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581538842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0-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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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22000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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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原合同于2023年04月19日到期,原租户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2、出租标的目前正常经营,以现状交付,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腾退事宜,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清退原承租方。新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清退风险,知晓出租标的在腾退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出租标的无法在约定的起租日前腾退,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腾退,由此造成新承租方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项目范围内燃气及消防设施需要根据承租经营情况进行改造,意向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燃气及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由意向承租方负责办理,因燃气及消防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已就房屋的权属状况、设备情况以及房屋所处位置、周边现状建筑、交通、环境情况等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78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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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4500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原租户承租,以原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起租。 | 免租期 | 1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3%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季度支付,押金为150万元。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不含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物业费、车位费、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供暖费、固定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垃圾清理费。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装修方案需提前告知出租方,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文件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