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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苏州胡同61号院1377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1607
出租方名称 北京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2.75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377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012736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克卿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外西大街甲5号
注册资本 11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8102062894Y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孙业坤 出租方联系电话 15901368009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苏州胡同61号院部分房屋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1377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2023年第22期经理办公会纪要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2、根据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原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改造均归原承租方所有,原承租方退租后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房屋恢复原状,对于原承租方装修改造部分新承租方如欲保留,可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 3、本项目无免租期。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或公共设施设备损毁或故障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恢复原状。 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75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377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0
租金调整方式 1年涨幅2%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租金以每三个月为周期支付一次,于每个付款周期开始前支付。 2、安全保证金,按照首年租金的4%交纳。 3、经营保证金,按照首年租金的4%交纳。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1、水、电、供暖、物业费、电话网络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供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 2、租赁区域内消防、治安、卫生、垃圾分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有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饰装修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