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B1西南角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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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泛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1.45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790.92 | |
| 租赁期 | 4年6个月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餐饮经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1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034336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婉慧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泛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栋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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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 | |||
| 注册资本 | 10221.693258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6000249896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租方联系人 | 胡经理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010-65885115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3层301等[154]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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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 建筑面积 | 52478.41 |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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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总经理办公会第53次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2、免租期为6个月,免租期在租赁期内。 3、意向承租方如需现场踏勘须提前预约,踏勘时间: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7:00,踏勘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18511590623(须在披露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4、房屋涉及抵押,抵押权利人同意出租。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5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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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790.92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6 | |
| 租金调整方式 | 4年涨幅2%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押金:押三付三,其他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用部分内部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餐饮经营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主设备系统及外部形象的前提下,允许装修。 2.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3.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依照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竣 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装修备案、消防许可)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6.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