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立水桥北8号10幢等11幢院内7幢、8幢房屋出租(5425.56平方米)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17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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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弘正业集团 | |||
| 挂牌价格 | 2.05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5425.56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酒店宾馆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043840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婉慧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弘正业集团 | 法定代表人 | 王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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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6号A座6层 | |||
| 注册资本 | 50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1017690038 | |
| 经济性质 | 集体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租方联系人 | 侯经理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84647982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立水桥北8号10幢等11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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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10944.68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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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富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朝富发〔2023〕196 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出租房屋为该处房产的一部分。 2、原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4日止,原承租方尚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房产证无规划用途,存在无法办理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环评等风险。 4、租金自起租日起,第三年起一次性递增3% 5、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对《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确认。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北交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6、踏勘联系人:侯敬波,电话:010-84647982。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10:00—15:00,踏勘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5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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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5425.56 | |||
| 起租日 | 若原承租方摘牌,起租日为上一期合同到期日的第二天。新承租方摘牌,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2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3%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支付要求为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首年年租金的30%作为押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水、电、物业费、供暖费、空调制冷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停车费,车位费等承租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酒店宾馆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损毁相关设备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2、装修改造费用及添附设备的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自行申报解决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自行安装的水、电、暖等设施,解除合同时归出租方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