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7号幢号1(B座)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014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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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富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 挂牌价格 | 2.88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4944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2-2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096544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传义 / 联系电话: 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富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崔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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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7号 | |||
| 注册资本 | 4792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1633782807G | |
| 经济性质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曾龙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5801433633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崇文区长青园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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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 建筑面积 | 12962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一般装修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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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富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标的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7号院内富洋大厦B座,地上一至五层总面积为4334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610平米,本次租赁面积合计为4944平方米,内部无消防设施,现状出租。 2.意向承租方需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在踏勘完毕后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参与报名的先决条件。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88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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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4944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3 | |
| 租金调整方式 | 1年涨幅3%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季度预付,合同最后3个月的租金额度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其他公寓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承租方将装饰、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时,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装饰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在合同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方的装饰装修及改造工程投入所有费用应在承租期内摊销完毕。 2.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租方应立即整改,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