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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横七条44号院御都旅社业务楼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543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恒物物产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2.6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6809.72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149248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刘传义  / 联系电话: 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恒物物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文生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南街47号3号楼102室
注册资本 15260.492427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21013356194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住宿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周晓阳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513556816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44号御都旅社业务楼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6809.72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房屋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周晓阳,联系电话:18513556816,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2、标的房屋无房屋产权证,需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自行办理工程验收等手续。在此过程中,出租方在现有可提供的涉及租赁房屋的有关资料范围内,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资料,如届时承租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完成注册、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等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须提交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预约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1:30,13:30-16: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预约,预约方式为电话预约,双方共同确定预约时间后,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6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6809.72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1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要求:季付(预付制,上一支付期的最后7个自然天前,付清下一支付期租金)。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按合同最后一年的租金计算)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最终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热出租方不提供物业服务,水、电为预售制,供暖费由承租方与供暖公司签订委托供暖合同。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所承租房屋进行必要装修,但事先须征得出租方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装修协议》,并根据出租方相关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2、承租方严禁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改动,包括但不限于(承重墙、立柱)。 3、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应按照原规划将该楼一层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