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陶然亭公园东门南侧房屋出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08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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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 | |||
| 挂牌价格 | 159000元/年 | 出租面积 | 130.57 | |
| 租赁期 | 3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0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182080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徐凡 / 联系电话: 83143068 | 部门负责人: 孙鹏 / 联系电话: 010-83143012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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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19号 | |||
| 注册资本 | 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1211000040070869X2 |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所属行业 | 其他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
| 出租方联系人 | 刘磊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63535704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陶然亭公园游览区域东门南侧商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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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自用 | |||
| 建筑面积 | 130.57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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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 | 批准文号 | 京财资环【2023】607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对《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确认。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提交一份双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4,统一格式)作为报名先决条件。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前请自行与出租方联系。 2.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妙璇、刘磊,63535704。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5:00。 3.本项目拟签订合同模板详见项目附件7《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涉及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续义务条款,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视为对本项目合同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并完全认可。 4.房屋现为自用状态,确认最终承租方后出租方配合腾退。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9000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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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30.57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
| 租金调整方式 | 年涨幅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租赁期限内,租金上付,每个年度到来前的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年租金。首期租金应于计租日前7个工作日内预先缴付。 2.押金:年租金的50%,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除租金外,承租方应当承担并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网络、垃圾清运、现场建筑、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基础运维费用以及游客、消费者对于商品、服务产生的投诉纠纷赔偿等其他与因运营所需的各项费用。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商业、餐饮服务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主设备系统及外部形象的前提下,须经出租方书面形式同意后进行装饰。 2.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饰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3.承租方对房屋装饰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饰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4.因承租方装饰时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承租方应付全责,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