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1号院1号楼第1层106单元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08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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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 挂牌价格 | 5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729.09 | |
| 租赁期 | 4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1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187264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王洁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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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4号 | |||
| 注册资本 | 92118.41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101106461X | |
| 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李思嘉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66177690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广渠路11号院1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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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34712.55 | |||
| 房屋用途 | 办公,商业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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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第7期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该房屋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间。联系人:李玉晶,联系电话:18610381261,预约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2、原合同2024年5月14日到期,原承租方未搬出,原承租方具备优先承租权; 3、房屋有抵押,权利人同意出租; 4、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该标的物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踏勘确认书》,详见项目附件。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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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729.09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4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0.1元/平方米/天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押三付三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物业费1、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挂牌价不含物业费,物业费为60元/㎡/月。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商业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现状出租,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合同生效后,所有内部重新装修改造须提前向出租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改造的要提前与出租方协商,所有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直至报审通过为止,并在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若在装修过程中产生投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承租后如因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出租方房屋装修、房屋主体结构及设备设施出现损坏的,承租方承担维修责任并给予出租方补偿。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改造手续,并承诺改造后相关基础设施、设备的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方确因约定租赁用途需要,对承租租赁场所进行装饰装修的,承租方应自行协调装饰装修期间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房屋周边居民、政府主管部门等)关系,负责合理解决处理与任何第三方可能产生的纠纷。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居民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且后续处理未达满意标准的,或因承租方原因引发负面舆情的,承租方应立即进行处理,最大程度降低对出租方的不良影响,若因此导致出租方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索赔、处罚等以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入场后的装饰装修方案要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的要求,施工资质、手续齐全,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所有人员按照当前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进场施工作业。开工后,需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更改施工方案,需重新进行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