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
登录 / 注册
4006186022 - 1112

首页 >  房屋租赁  > GL2024BJ100085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雁翅镇雁翅村第十汽车场雁翅车队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851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运输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挂牌价格 0.23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166.6
租赁期 2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1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195040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王洁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运输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龙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区西三旗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81020498766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刘泉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01033675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门头沟区第十汽车场雁翅车队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2834
房屋用途 办公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出租房屋为出租状态,合同于2024年7月16日到期。 2、现该房产为临时用电,水、电的开通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不可报装接通天然气设备设施。 3、此处出租房屋有配套停车场地,停车费用另行收取。 4、建委备案、工商注册等相关事宜需承租方自行办理。 5、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孙逊,联系电话:82910830,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6、报名时须提交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时间同预展时间。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0.23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166.6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1
租金调整方式 1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最后一年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水、电、供暖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内部不允许改变现有格局,可进行简单装修,装修方案由具有相应的合法资质设计单位完成,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