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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南路10号一层部分、二层和三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886
出租方名称 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5.9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526.24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餐饮经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2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193312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王洁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炜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八街6号院5号楼210室
注册资本 123270.500409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MA007CFL5P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李贺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11096766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通州区通惠南路10号1至3层全部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800.06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公交资产公司2024年第16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所需证照。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或擅自转借、转租、转让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12个月的租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最终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4月30日,原租户尚未搬离。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5.本项目租金调整方式为从起租日起,第四年递增2.5%。本项目总租期为5年。 6.原承租方未撤离,出租方不负责清退,如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需与原租户商议解决腾退及补偿事宜,但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不得造成任何群体事件。并签订承诺书。若经协商后,原租户仍未搬离,出租方将采取法律途径予以清退,期间出租方不给新承租方任何赔偿。 7.出租房屋现有装修为原承租方自费装修,新中标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协商支付装修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对出租房屋讲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经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双方认可并加盖公章的《房屋出租和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应提前与踏勘联系人预约现场踏勘时间,踏勘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3:30至16:00,踏勘联系人:王成龙,电话:18401688292。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5.9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526.24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4年涨幅2.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出租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自负费用,但在装修之前,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且承租方自行负责取得装修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不得有违法行为,但出租方的批准并不免除承租方由此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出租方验收通过后的装修布局、设备设施等,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进行拆除、挪动。因承租方违法装修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依法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