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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8层整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751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信大厦
挂牌价格 3.54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591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213184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高博维  / 联系电话: 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 苍柏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
注册资本 1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51017136590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住宿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李博涵 出租方联系电话 84492600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44472.13
房屋用途 商业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8号楼8层整层房屋出租,建筑面积1591㎡。 2.本项目预展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预展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4492600 3.本项目免租期含在租期内,租金调整方式自起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54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591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期支付,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租金应于每期开始前5个法定工作日内支付,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2、押金为末年3个月租金金额;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1.租金为净租金,因使用租赁标的而产生的水、电、气、热、物业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该楼物业管理单位为北京京信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签订后需另行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物业费标准0.8元/平方米·日。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在租期间的所有装修施工报建及消防报批、验收手续等需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出租方备案。在建委报建手续、装修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不能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具备独立的对该租赁标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的经济实力、工程技术水平以及与当地各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加装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加装智能化系统等。在装修时,承租方不能改变、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能加建或扩大经营面积等;承租方应自行处理因装修引起的纠纷,并独自承担由于装修而引起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合同生效后,合理范围内可装修改造,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报出租方备案方可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租期内,租赁标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4.承租方不得对该房产进行任何私搭乱建。如政府部门认定租赁物业存在加建、扩建的违法建筑,承租方应无条件将违法建筑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