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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0号院4号楼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995
出租方名称 北京建院金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3.9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607.6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7-0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206272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张松邦  / 联系电话: 010-6629564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建院金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义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东(北京铜牛股份有限公司)4幢101号
注册资本 1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270036821X6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张凡波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621212055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海淀区白石桥路甲48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607.6
房屋用途 办公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建院金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 该出租房屋仅用于酒店宾馆使用。承租方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且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等各种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出租方可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如相关证照无法办理,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出租房屋或要求出租方延长免租期或减免、拒付租金。 2.原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7月17日,原承租方目前正常经营,有优先承租权。如新承租方摘牌,新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退事宜,出租方予以协助,原承租方未及时搬离,起租日无法确定,新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经营管理方与意向承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时间: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30-11:00和下午14:00-16:30(提前一天确认具体时间),踏勘联系人:张凡波,联系电话:13621212055。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607.6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4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季度支付,第一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自第二期始,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承租方应于签署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并提交金额为三个月租金金额的押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