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临30号水电站西南院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12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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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双益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出租面积 | 10850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8-2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246880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房莉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双益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董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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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于家围东 | |||
| 注册资本 | 1624.3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633013194H |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所属行业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郭先生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8500223330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双桥路临30号水电站西南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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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10850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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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意向承租方需联系出租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在踏勘完毕后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2.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 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参与报名的先决条件,踏勘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13811935856。 3.原合同已于2023年10月31日到期,原承租方尚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目前原承租方在正常经营,如新承租方摘牌,原承租方未及时搬离,起租日无法确定,新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退事宜。 4.如遇竞价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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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0850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3%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其他商业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最终意向承租方将装饰、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最终意向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最终意向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最终意向承租方承担,最终意向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时,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装饰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最终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 2.最终意向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最终意向承租方应立即整改,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