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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343号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283
出租方名称 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9981.77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252928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房莉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巧燕
注册地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安乐林路71号
注册资本 40838.55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101503491M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批发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张吉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70121387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东城区东四北大街343号1幢等2幢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9981.77
房屋用途 商业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该房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9月16日到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2.房屋以现状交付,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腾退事宜,新承租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清退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未清退,由此造成新承租方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出租标的现仍在经营中,意向承租方已知晓出租标的在腾退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但意向承租方不能因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正常使用房屋而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4.如遇国家征用、征收土地、承租方上级单位整体规划的指令,导致租赁房屋不能继续出租时,出租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后,在上述书面通知送达承租方时本合同终止。 5.踏勘时间为披露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1213871。 6.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北京市东城区酒店营业执照。 7.本项目禁止转租。 8.如遇竞价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9981.77
起租日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1年涨幅1%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不低于半年支付;押金以合同为准。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不含物业费。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水、电、气、通讯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须在施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同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一切施工行为,须与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协调、与周边单位和居民积极沟通,做到持证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设备设施及铺设安装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杜绝任何安全隐患。承租方应当将相关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报出租方备案留存并提供原件供出租方核对。对于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出租方有权利拒绝进场进行装修,并视同承租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承租方或承租方委托的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或本合同相关条款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行政处罚也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拒不赔偿或承担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做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继续向出租方进行赔偿且要求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承租方与施工单位之间发生纠纷造成施工中止或停止的,承租方应当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且不得影响出租方及出租方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如因此造成出租方及第三方发生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全部赔偿。 4.承租方须在租赁期间内完成楼内高低压配电室改造、消防中控室升级改造及楼内排水系统改造,以上3项改造项目均完成竣工验收后,给予标准年租金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期。 5.租赁期间内所有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