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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益辰欣园10号楼-1至4层10-2(部分)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468
出租方名称 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7130000元/年 出租面积 6635.55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289216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李晓媛  / 联系电话: 010-83143159  | 部门负责人: 徐术  /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海东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西街15号
注册资本 3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57423491640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出租方联系人 王先生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901090749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丰台区益辰欣园10号楼-1至4层10-2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7981.45
房屋用途 配套/综合楼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其他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房屋用途为“配套/综合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等各种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出租方可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如相关证照无法办理,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出租房屋或要求出租方延长免租期或减免、拒付租金。 2、房屋以现状交付。 3、本次出租房屋踏勘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工作日9:30-11:30、14:30-16:00,联系人:王铎,电话:13901090749,踏勘前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踏勘具体时间。 4、意向承租方须进行实地踏勘,在报名时提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的《出租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71300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6635.55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3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2. 第二期租金起承租方应于每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 押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的50%,押金应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由承租方缴纳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其他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可对房屋进行必要装修,但在装修前需自行上报出租方及其他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备案,装修方案得到出租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2.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的相关设施。 3.承租方要选取有资质的装修队伍,严格按照出租方认可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水电等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4.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等部门申报安全检查,出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5.承租方需谨慎、合理使用维护租赁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6.承租方需承担在装修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等。 7.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不得擅自占用任何出租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设施。 8. 楼宇结构(如下沉、掉砖等)维修,由承租方进行修缮,以确保楼宇整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