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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7号楼2层部分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096
出租方名称 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4.46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070.98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0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明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八街6号院5号楼210室
注册资本 171437.4633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MA007CFL5P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张涛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910622853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7号楼2层部分房地产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1070.98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公交资产公司2021年第23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该项目标的2层部分房屋为夹层建筑,出租方对营业执照的办理不提供帮助,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2.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或擅自转借、转租、转让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12个月的租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 3.本项目尚未接通水、电路,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负责解决。 4.本项目租金调整方式为从起租日起,每三年递增3.97%。本项目总租期为5年,含免租期3个月。 5.该标的最终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及出租方指定单位签订三方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46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070.98
起租日 以协议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3年涨幅3.97%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半年付,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最终以签订《资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日期为准。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为净租金,在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天然)气、化粪池、垃圾、排污费、物业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出租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自负费用,但在装修之前,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且承租方自行负责取得装修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不得有违法行为,但出租方的批准并不免除承租方由此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出租方验收通过后的装修布局、设备设施等,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进行拆除、挪动。因承租方违法装修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依法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