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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甲1号院10号楼13幢(东楼)二、三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188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物资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4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638
租赁期 4年9个月 房屋出租用途 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虹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
注册资本 1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51017511884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批发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租方联系人 侯敬波 出租方联系电话 8464798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甲1号院10号等13幢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1913.6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出租房屋为钢混结构精装修,上下水、电等设施的情况完好,并可以正常使用。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朝富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朝富发[2021] 134 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该处房屋为整体的一部分,原合同将于2021年9月8日到期,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房产证没有注明规划用途,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自行前往查看房产外部相关情况,房屋内部查看需提前预约。 4、预约联系人:侯敬波,电话:010-84647982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638
起租日 若原承租方摘牌,则起租日自上一期合同到期日第二天开始计算,新承租方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0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每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不低于首年年租金标准的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除租金外,房屋水电、燃气、供暖、制冷、物业费、修缮费、消防器材、垃圾清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其他机房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损毁相关设备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应当聘用有资质的装修队伍,对于施工中用明火、用电的情况,需要符合国家及消防要求,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做到合规合法文明装修。 3、装修严格按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城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