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甲1号院10号楼13幢(东楼)二、三层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1BJ10011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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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物资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4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638 | |
| 租赁期 | 4年9个月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8-2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1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物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崔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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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 | |||
| 注册资本 | 1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1017511884 | |
| 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租方联系人 | 侯敬波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84647982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甲1号院10号等13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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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出租 | |||
| 建筑面积 | 1913.6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出租房屋为钢混结构精装修,上下水、电等设施的情况完好,并可以正常使用。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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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富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朝富发[2021] 134 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该处房屋为整体的一部分,原合同将于2021年9月8日到期,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房产证没有注明规划用途,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自行前往查看房产外部相关情况,房屋内部查看需提前预约。 4、预约联系人:侯敬波,电话:010-84647982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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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638 | |||
| 起租日 | 若原承租方摘牌,则起租日自上一期合同到期日第二天开始计算,新承租方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0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5%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每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不低于首年年租金标准的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除租金外,房屋水电、燃气、供暖、制冷、物业费、修缮费、消防器材、垃圾清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机房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损毁相关设备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应当聘用有资质的装修队伍,对于施工中用明火、用电的情况,需要符合国家及消防要求,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做到合规合法文明装修。 3、装修严格按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城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