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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4号楼2层40201内06、07房间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240
出租方名称 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挂牌价格 4.5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514.41
租赁期 2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9-0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刘传义  / 联系电话: 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兵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34号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68021406974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张宇航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1057395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4号楼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49578.59
房屋用途 办公、商业等2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祥龙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51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514.41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2
租金调整方式 年涨幅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季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出租方缴纳押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含税)及3个月物业管理费(含税)的金额。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期内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1.00元/天/平方米。其他收费按照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相关规定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经出租方和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且施工单位支付施工保证金和施工管理费及其他相关款项,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建委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且不得对大厦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