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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一区2-5号一至三层楼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282
出租方名称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3.94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3414.17
租赁期 3年3个月 房屋出租用途 餐饮经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9-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绍刚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西客站内
注册资本 460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101171984P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李雅儒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58153884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丰台区芳星园一区2-5号楼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3414.17
房屋用途 商业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第20次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9月30日,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该资产房产证所示房屋用途为商业; 3、该房屋内变压器所有权为原承租方,若新承租方承租,在实际经营中使用时,需自行与原租户沟通解决变压器使用权问题。 4、本次出租预展时间为工作日下午3:00-5:00,意向承租方实地看房不得影响原承租方经营。 5、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房屋租金挂牌价。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4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3414.17
起租日 免租期 0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半年支付,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自第二期开始,付款方式为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十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承租方应于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不含上述费用,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物业费、车位费、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供暖费、固定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垃圾清理费等其他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承租面积可以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 2、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营业需要,添置家具家电、水、电、气、热、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并自行负责维修、维护,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自行搬走可移动设备设施,水、电、气、热、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不得拆除移走,因拆除或无法拆除导致的设备设施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拆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项目供电设备为两台400千伏安变压器,该变压器为原承租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