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
登录 / 注册
4006186022 - 1112

首页 >  房屋租赁  > GL2021BJ100137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吴家村路57号冲剪车间房屋出租(1085.6㎡)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377
出租方名称 北京重型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价格 1.6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085.6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餐饮经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9-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王洁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重型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岩松
注册地 北京市石景山区吴家村
注册资本 34845.802425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101101636H
经济性质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郑东生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14126088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石景山区北京重型电机厂(东厂11)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33864.2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京机房(复)〔2021〕38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61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085.6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0.1元/平方米/天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押金支付要求:90天租金。 租金支付要求:季付,每季度初提前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仅包含房屋净租金,不包含除前述费用以外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能源及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电话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2.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承租房屋内加层装修改造、屋顶防水及冷热风系统的建设安装维护等改造工程及相关费用。 4.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5.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规定交纳相关装修押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