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2号楼、3号楼底商2-1、2-3、2-4、3-2、3-3、3-4、3-5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1BJ10014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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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建工恒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挂牌价格 | 5.2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896.41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0-1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1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传义 / 联系电话: 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建工恒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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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A座6层606号房间 | |||
| 注册资本 | 100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7226166594 | |
| 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李起铭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426339410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3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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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1054.1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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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建工恒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出租房屋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石清敏,电话:13910760330,预展地点:出租房屋所在地。 2.原合同2021-7-31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2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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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896.41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3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5%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自第二期始,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承租方应于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金额)。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水、电、暖、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其他商业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自用面积可以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 2、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营业需要,添置家具家电等设备设施,并自行负责维修、维护,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自行拆除并移走所有设备设施,将房屋恢复原状,因拆除或无法拆除导致的设备设施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拆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所用电器的用电量需经出租方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