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平房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1BJ10015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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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鑫色佰俐商贸中心 | |||
| 挂牌价格 | 7.68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270 | |
| 租赁期 | 4年8个月 | 房屋出租用途 | 商超商铺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0-2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1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鑫色佰俐商贸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樊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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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路6号楼1层6-2内101 | |||
| 注册资本 | 215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101718505W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先生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901103751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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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660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出租房屋为砖混结构,简易装修、上下水、电等设施的情况完好,并可以正常使用。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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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富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朝富发〔2021〕222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租赁房屋为该处房产660平米面积中的270平方米。 2、本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原合同2021年4月30日终止,目前原承租方尚未腾退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未取得房产登记证,系地方政府整改范围,受相应政策约束。如遇政策变动,承租方应无条件腾退,无任何补偿及赔偿。 4、出租方无法提供工商办照、卫生许可、消防等经营所需文件,承租方需自行承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活动的相关法律风险。 5、自行前往查看房产外部相关情况,房屋内部查看需提前预约 6、预约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901103751/0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68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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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270 | |||
| 起租日 | 若原承租方摘牌,则起租日自上一期合同到期日第二天开始计算。新承租方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0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3%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每季度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150,000元作为押金并支付首期租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除租金外,房屋水电、修缮费、消防器材、垃圾清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商超商铺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损毁相关设备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后报送街道办事处同意方可实施。 2、装修改造费用及添附设备的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自行申报解决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