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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11幢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625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仪电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4.3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446.92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11-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高博维  / 联系电话: 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仪电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绍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
注册资本 1505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54006155491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岳苗苗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611246663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5402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董事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京仪仪器仪表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出租房屋目前安全检测等级为C级,须由最终承租方自行加固后使用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3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446.92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6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为季度支付;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准(即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0.2元/㎡·天;承租方租期内自行承担电信、网络等通讯费,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费;按核定的供暖面积在供暖季开始前支付供暖费;以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其他酒店经营及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