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8号1幢等2幢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1BJ1001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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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 |||
| 挂牌价格 | 3149100元/年 | 出租面积 | 1099.08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2-2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2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于浒 / 联系电话: 010-83143058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梅德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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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 |||
| 注册资本 | 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72637428XW |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马明轩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717775651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8号1幢等2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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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 建筑面积 | 1099.08 | |||
| 房屋用途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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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华电经〔2020﹞31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不存在优先承租权等事项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149100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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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099.08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免租期 | 5 | |
| 租金调整方式 | 4年涨幅3%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半年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应于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自第二个租金支付期始,承租方应于上一租金支付期届满之日的1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押金为人民币100万元,详见附件《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8号1幢等2幢房屋出租合同》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承租方承担水、电、气、热相关费用,出租方另行收取实收水、电、气、热相关费用总额的20%服务费(包括不限于设备维护费、人员工费等)。交费时间为每月10日前交纳上月份的相应费用。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仅限于文化产业用途办公(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非P2P类、金融、KTV、洗浴、餐饮等公司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意向承租方可对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局部改造,相关文件要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直至通过为止,同时必须向出租方报送具体改造与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费用预算书,并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2、合同到期后,交接日房屋内原有设施设备被添加、更换或维护的,应交付出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不得拆除。如因未经出租方同意拆除,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房屋交接清单》中设施设备功能进行恢复,无法恢复的,按照《房屋交接清单》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