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主生产区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2BJ1000855 | |
|---|---|---|---|---|
| 出租方名称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46194357元/年 | 出租面积 | 65651.45 | |
| 租赁期 | 14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2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2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孙睿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6 | 部门负责人: 刘达 /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史硕致 |
|---|---|---|---|---|
| 注册地 |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 |||
| 注册资本 | 1350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6646390189 | |
| 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租赁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嘉成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521369671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 ||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 建筑面积 | 3417 | |||
| 房屋用途 | 办公楼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未装修,水、电、暖等附属设施需改造。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意向承租方必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2.意向承租方踏勘前仅能与信息披露的联系人联系,由其组织对出租房屋及所在区域的介绍和答疑。踏勘后现场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证明意向承租方已对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区域出入口,相邻区域和周边环境等实际状况充分了解,并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房屋所在区域可提供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路的供热接驳点。 4.租赁房屋所在区域的物业服务,目前由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管理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6194357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65651.45 | |||
| 起租日 | 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次月1日 | 免租期 | 12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5%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房屋租赁合同自免租期结束后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每半年为一个支付期; 2.免租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首个支付期租金;之后承租方在每个支付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个支付期的租金。租金须以银行转账汇款形式支付给出租方。 3.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付出租方,冲抵出租方的如下款项: (1)押金人民币 (小写) 12,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 (2)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小写)3,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方所用水、电由出租方转供,费用标准双方另行签订转供协议中约定。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租赁房屋用途应符合北京市区域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和《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要求,承租方应引入科技、文化、旅游、金融和体育等相关产业,并取得经营所需相关证件、资质和许可。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三)第六部分规定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