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8号楼光华大厦A座9层房产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04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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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光华五洲纺织集团公司 | |||
| 挂牌价格 | 4.4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580 | |
| 租赁期 | 3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2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6832160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房莉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光华五洲纺织集团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万志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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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葱店西街27号 | |||
| 注册资本 | 6984.4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101104829T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纺织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黄媛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5001212788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光华路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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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出租 | |||
| 建筑面积 | 3590.28 |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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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光华五洲纺织集团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出租房产为已出租状态,原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4月30日,原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本出租项目无任何装修期及免租期。 3.本出租项目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仅限办公使用,意向承租单位承租后不可更改经营项目,如意向承租单位变更使用用途则视为单方违约。 4.本项目整层出租580平方米。 5.本出租项目房产现状交付,不可更改房屋的原有结构。 6.本出租项目房屋意向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 7.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需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环保)例行检查工作。 8.该房产无停车场且不具备停车区域。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4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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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580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0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2%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需先支付首期租金,上付租金,按季度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 2.押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需缴纳25万元押金,包含3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房屋押金,其余为能源押金(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1.水、电、采暖、燃气、电话、卫生、等相关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按出租方每月发布的实际价格执行。 2. 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停车费、维修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由出租方代缴的缴费项目,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时支付给出租方。 4.经营期间,若出现任何违约、行政处罚等罚款,由承租方执行负责。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