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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0583
出租方名称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
挂牌价格 1.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139.88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5-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6842528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 法定代表人 毛文利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63、65号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128024728949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郑庆云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911291986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原次渠工业区)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2139.88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京农商行办复【2022】177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139.88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2
租金调整方式 3年涨幅8%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押金为首年平均一个月租金。租金按半年支付,首次租金及押金于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期内,出租房产发生的各项使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出租房屋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及房产出租之日起产生的维护费等日常使用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该房产为现状出租,承租人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修缮维护,工程方案需报分行审批,工程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期间的装修改造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