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原厂区行政小楼660平方米房屋出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07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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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人集团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3.93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660 |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1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6871904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欧炳凤 / 联系电话: 66295697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人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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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 | |||
| 注册资本 | 50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101101329Q | |
| 经济性质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宋宏彦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671316293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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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47171.1 | |||
| 房屋用途 | 工交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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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京机房(复)[2023]11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原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2月7日,原租户未搬离,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93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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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660 |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2 | |
| 租金调整方式 | 2年涨幅5%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季度交纳,签订之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不低于一个月的房租,安全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该房屋内的设备、设施等的状况进行确认,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自出租方交付该房屋之日起,承租方如需要装修,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原则下,在考虑装修成本与租期期限及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可对该房屋进行适当的装饰装修。承租方的装修、改扩建方案和投资预算金额等必须在开始装修前送出租方进行认定并备案。消防报建和验收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出租方配合,未经验收合格,不可使用。 3.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改变、损坏该房产的原结构及公共设施系统,并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的物业运营。如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侵犯了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4.租赁房屋需要装修、改扩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改扩建的房屋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5.装修、改扩建工程完工后,承租方须将施工合同、结算证明及发票等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备案。在合同期内,若出租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况,出租方需对承租方已实施的装修改造进行补偿时,应按照结算的装修费用(超出备案部分的投资不予认可)扣除已摊销的成本予以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