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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甲11号1幢1层101张家湾设计小镇鸟取吉冈厂房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0783
出租方名称 北京张家湾设计小镇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0.9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3701.37
租赁期 3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仓储物流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6-1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6876224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高博维  / 联系电话: 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张家湾设计小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学军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光华路5号
注册资本 1000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125790192609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卢林川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601018757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甲11号1幢1层101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3701.37
房屋用途 工业用地/主厂房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其他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张家湾设计小镇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本项目不临街,如车辆进出本项目,需要与其他业主方协调,借用其内部道路。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0.9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3701.37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年涨幅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每3个月为一期,承租方应于租金到期当月的15日之前支付下期租金(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租赁期不满一个月时,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折算。 押金: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第一年2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作为承租方依约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本项目为整体租赁,不涉及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仓储物流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现状交付,允许承租方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