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西里联宝公寓甲5号楼一层西段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0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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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联宝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8.6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400.9 | |
| 租赁期 | 1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商超商铺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2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6883136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钱伟 / 联系电话: 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联宝房地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冯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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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西里7号楼1层 | |||
| 注册资本 | 1200USD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000101315554H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联系人 | 李博涵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010-64158001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幸福一村西里甲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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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2681.91 | |||
| 房屋用途 | 商业营业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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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房屋为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西里甲5号楼西段,建筑面积400.9平方米。 2.原合同已于2023年6月22日到期,现原承租方仍在使用房屋,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项目预展时间:由产权单位统一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看房,预展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64158001,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6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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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400.9 | |||
| 起租日 | 免租期 | 0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0.3元/平方米/天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押金为租赁期内首年3个月租金金额。 2.租金按期支付,每月为一期,每期租金应于每期开始前5个法定工作日内支付,直至合同履行完毕。第一期租金应于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为净租金,因使用租赁标的而产生的水、电、气、供暖、物业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商超商铺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租赁标的为遗留装修,无制冷设备,无配套停车位。 2.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若需装修,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报出租方备案方可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租期内,房产及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3.承租方在租期间的所有装修施工报建及消防报批、验收手续等需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出租方备案。在营业执照注册、建委报建手续、装修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方具备独立的对该租赁标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的经济实力、工程技术水平以及与当地各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加装监控系统、结构加固、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燃气系统改造、水路改造、供暖系统改造、空调系统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加装智能化系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任何责任。 5.承租方不得对该房产进行任何私搭乱建。如政府部门认定租赁物业存在加建、扩建的违法建筑,承租方应无条件将违法建筑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 | |